天津市质检院开展珠宝首饰标准培训 学会看标识免花冤枉钱
人民网天津12月26日电 (张静淇)今天,天津市质检院国家金银饰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以下简称国家金银质检中心)联合天津市黄金珠宝行业协会等单位,面向全市珠宝首饰行业中小微企业开展珠宝首饰标准培训活动。
据悉,近一年多来,一批对首饰行业起着基础支撑作用的国家标准进行了制修订并发布实施,其中包括已经实施的国家强制性标准GB 11887(《首饰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以及即将实施的国家标准GB/T 16552-2017《珠宝玉石 名称》、GB/T 16553-2017《珠宝玉石 鉴定》、GB/T 16554-2017《钻石分级》等。
市质检院国家金银质检中心在接待委托检验与投诉检验时发现,部分企业缺乏对现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了解已成为珠宝首饰经销企业有效控制质量的重要制约因素。特别近期,该中心在配合天津黄金珠宝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自律检查中发现,很多中小微珠宝首饰企业存在违反标准规定的产品标识错误。
为了使新标准得以有效实施,促进天津市珠宝首饰行业健康发展,本次培训从首饰饰品的标准体系入手,介绍了常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详细对比新旧标准区别,分析了可能会给行业带来的相应改变。最后,培训落实到如何规范“饰品标识”这个问题上。
珠宝玉石饰品按“珠宝玉石名称+饰品名称”定名。市质检院国家金银质检中心高级工程师孟建华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在检验检查中发现,有些产品定名时会在材质方面出现问题。如“18K金钻石戒指”是标准定名,有的把18K和白金混在一起,写成“18K白金钻石戒指”,这是不正确的,因为按照国家标准,白金是铂金,与18K金是两种材质。此外,产地是不参与定名的,因为没有办法证实,诸如“缅甸翡翠手镯”“南非钻石”此类定名均不符合国家要求。
另外,孟建华谈到“A货”时表示,“A货”不是“A级”,“A货”指的是天然的、没有经过处理的,它只针对翡翠这一个产品。“有些很普通、价值低廉的翡翠,因为是天然的,也称之为翡翠A货。消费者要多加注意,不要将二者混为一谈,造成经济损失。”
“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珠宝企业要先加强自律,规范饰品标识,营造正常有序的消费环境。”孟建华说,市质检院国家金银质检中心作为第三方检测机构,更有义务和责任帮助全市中小微珠宝首饰企业更好的使用这些标准,提高产品质量和竞争力,有效控制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