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语 自导自演偷了闺蜜的金首饰,灵武一女子因盗窃获刑
都说闺蜜是最亲密的好友,理应值得信任,但是近年来发生的闺蜜盗窃案件越来越多,且犯罪手法也越来越新奇,下面我们通过梁某某盗窃案一探究竟。
被告人梁某某与被害人朱某某系闺蜜好友,朱某某对梁某某十分信任,曾将自己家中首饰拿出让梁某某欣赏。2020年4月16日下午,梁某某携带女儿到朱某某家做客,期间梁某某对朱某某的金银首饰动起了歪心思。为了能够顺利实施盗窃,梁某某微信联系朋友杨某某,让其冒充快递员诱骗朱某某下楼取快递,并对杨某某谎称系对朱某某搞恶作剧让其白跑腿。朱某某不知缘由上当外出,梁某某遂将朱某某存放在卧室价值一万余元的黄金首饰拿走放在自己身上。朱某某取快递不成回来后还稍有埋怨,却不知一切都是闺蜜的导演。后梁某某若无其事的携带盗窃物品离开,并于次日将盗窃金银首饰出售。
2020年4月20日,朱某某发现首饰丢失报警,公安民警经过调查确认梁某某有重大嫌疑,并于当日将梁某某抓获归案。梁某某归案后后悔不已,积极退赔,认罪认罚,2020年5月19日灵武市人民检察院以梁某某涉嫌盗窃罪依法提起公诉,近日,梁某某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一次犯罪
毁了彼此间的信任和友情
也使自己背上犯罪的恶名
梁某某的事情警示大家
妥善处理闺蜜关系
保留必要的隐私
才是最好的“闺蜜”
银川市新闻传媒集团全媒体记者 王辉 王浩
(编辑:小金鱼)
来源:https://3g.163.com/news/article/FES9GSMT05346RHS.html?from=history-back-list